成人申请标准
- 成年(18 岁或以上)
- 符合相关的居留条件
- 符合相关的居留条件
- 符合相关的居留条件
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经认证的您当前有效护照生物识别页的彩色复印件。彩色副本必须由律师、宣誓专员、治安专员或公证人认证。认证副本必须与填写完整的身份证明项下的证明表一起上传。
您的公民出生证明原件的认证副本,如果该证明使用的语言不是英语或爱尔兰语,还需提供一份英语译文副本。
申请人还必须确定自己的身份。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预先确定分值的身份证件来实现这一目的,直至达到 150 分.
申请人必须在需要提供居住证明的年份中每年达到 150 分。为此,申请人需提交预定分值的证明,直至达到 所需的 150 分居住年限。
如果您的申请基于爱尔兰协会,您必须提供
- 证明您与爱尔兰有关联的所有文件的核证副本**,例如,证明关联所需的所有出生证和/或结婚证或民事伴侣关系协议、外国出生登记簿条目核证副本、入籍证书副本等。
- 居留许可证明。护照上的印章可证明您获得了居留许可,而移民服务局签发的信函则可证明您获得了自指定日期起或至指定日期止的特定期限的居留许可。
- 1956 年《爱尔兰国籍和公民身份法》第 16(2)条对 "与爱尔兰有联系 "的定义是:与爱尔兰公民或已故者有血缘、姻亲或收养关系,或为其民事伴侣,而后者在去世时是爱尔兰公民或有资格成为爱尔兰公民。
本页面最后更新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