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节中
简介
遣返司分为两个领域。
案件处理单位
案件处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审议和决定。
案件处理股审议的案件
考虑了以下情况。
如果当事人的法律代表(律师或大律师)为人所知,该通知也会发给他们。该通知向这些人告知他们在该时间点上的选择。这些选择是
所有根据1999年《移民法》(经修订)第3条的规定处理的案件都是根据各自的案情考虑的。在每个案件中,提交的申述(如果有的话)都要考虑到1999年《移民法》(经修订)第3(6)条规定的以下因素。
这些因素是:。
司法部长将决定该人是否应成为递解出境令的对象,或者是否应给予暂时留在该国的许可。
如果你获准继续居留
如果你获准留在该国,我们将写信告诉你和你的法律代表,如果我们知道他们的详细信息。这封信将告诉当事人有关。
安排股
安排股的主要职能是: 1:
安排股与加尔达国家移民局(GNIB)密切合作,安排递解出境、《都柏林第三规则》的转移和驱逐。
受制于递解出境令
如果某人成为递解出境令的对象,该命令将被送达给有关的人。我们将向您发送一封送达通知函。这封信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到加尔达国家移民局(GNIB)办公室报到,以便安排将你从该国驱逐出境。GNIB将执行该命令。
符合《都柏林协议》的转让
我们会给你发一封介绍信,说你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到加尔达国家移民局去,为你转到负责的欧盟成员国做出安排。国家移民局将强制执行该命令。
搬迁
这适用于欧盟国民,属于《2015年欧洲共同体(人员自由流动)条例》。当我们收到GNIB的驱逐申请时,我们必须决定是否根据法律规定发出驱逐令和排除令(将某人排除在国家之外一段时间)的建议。(《2015年欧洲共同体(人员自由流动)条例》第23条)。
如果你被送达了关于发出驱逐令和排除令的建议,你有权提交反对发出这些命令的书面陈述。我们将在决定是否发出驱逐令和排除令之前充分考虑这些书面陈述。
在作出决定时,我们将考虑。
我们将向你送达《驱逐令》和《排除令》。GNIB将执行这些命令。
如果你不向GNIB提交,会发生什么?
如果你没有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向加尔达国家移民局报到,我们将认为这意味着你在逃避你的驱逐出境、转移或递解令。你将立即被逮捕和拘留,直到你被递解出境、转移或清除出国家。
关于法律代表的信息
根据数据保护法,未经您的书面同意,我们不能与您的法律代表通信,允许您的法律代表代表您行事。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会向你的法律代表提供你的档案文件的副本,因为我们已经在程序的早期阶段向你和你的法律代表提供了所有相关文件。这也适用于你或你的法律代表根据《信息自由法》提出的请求。
如果你更换了你的法律代表,新的法律代表应该从原来的法律代表那里得到相关的文件,而不是向司法部要求一份副本。
联系我们
遣返处
移民服务提供
司法部
13-14 Burgh Quay
都柏林 2 D02 XK70
爱尔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