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节中
简介
如果您是非欧洲经济区国民,并且您是居住在爱尔兰的家庭成员的受抚养人,您可能有资格获得作为家庭受抚养人在爱尔兰居住的许可。为了获得资格,您和您的担保人目前必须在爱尔兰的一个家庭中共同生活。我们不接受来自爱尔兰境外的申请。
移民服务局(ISD)根据《非欧洲经济区家庭团聚》中规定的标准,逐案作出决定。 政策文件关于非欧洲经济区家庭团聚的决定。
谁是家庭抚养人?
移民局在考虑家庭抚养权申请时的目的是允许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单位的一部分共同居住在爱尔兰。
在以下情况下,你可能被视为家庭受抚养人。
资格认证
要获得这项计划的资格,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以下几类人可能有资格担保家庭成员,但必须符合所有标准并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家庭成员。
所需文件
如何提交申请
请用挂号信将其与所有要求的文件一起提交到以下地址。
家属申请
国内居住和许可处
入境事务处
邮政信箱 12695
都柏林 2, D02XK70
不完整的申请表格将不被接受,并将被退回。
如果你的申请被批准
如果申请被批准,你将收到移民局递送的信函,批准你留在爱尔兰。然后,您和您的担保人将被要求到当地的登记移民办公室,以便登记您在爱尔兰的居留许可。有关登记和更新登记的细节将与您的许可信一起提供。
如果你的申请被拒绝
你可以申请对我们根据家庭团聚政策文件作出的决定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从决定之日起最多两个日历月。审查将考虑到最初申请中提供的信息以及你希望考虑的任何进一步信息。
审查也将由没有参与最初决策过程的另一名官员进行。这个过程对任何认为自己有理由进行审查的申请人开放。
常见问题
改变或不延长许可
如果有信息引起移民局交付部的注意,而该信息与给予你的许可有关,部长可以重新考虑你在国家的地位,并可以根据信息改变或选择不延长该许可。
以上并不是部长可能改变或选择不延长你在该国居留许可的全部理由。
联系我们
您可以将问题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请确保您的电子邮件包含您的姓名、编号和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