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学生
居住在欧盟/欧洲经济区(EU/EEA)成员国的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学生,如希望作为学校集体旅行的一员前往另一个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可免于持有签证的要求。
此豁免源于 欧洲理事会第94/795/JHA号决定 。请注意,只要学生属于学校团体,则不适用年龄上限限制。
位于爱尔兰境外的学校
如果学校位于爱尔兰境外,且学生需前往爱尔兰,请在前往爱尔兰之前联系该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相关移民主管部门,以获得旅行许可。抵达爱尔兰后,可向爱尔兰移民官员出示该许可。
此类咨询应向相关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的移民主管部门提出。爱尔兰移民主管部门无法协助处理此类咨询。
位于爱尔兰的学校
位于爱尔兰的学校若要享受此项签证豁免,学校负责人(通常为校长办公室)必须填写并提交一份 申请表 ,并通过 客户服务门户在线提交。
有关如何分类并提交此类请求的说明,请参阅此处: 提交注册或续期查询
为了处理该申请,需提交以下文件:
- 一份填写完整的 申请表 (可编辑的.pdf格式),并加盖学校校长办公室的公章。
- 相关申请人(学生)护照的扫描件/照片。
- 教师在旅行期间随身携带的护照和工作证的扫描件或照片。
- 一封印有学校正式信头的信函,声明所列申请人系作为学校旅行活动的一员出行。
重要说明:
- 申请只能由学校校长办公室提交(家长或监护人不得提交)。
- 申请应在出行前尽早提交,以确保有足够的处理时间。若在计划出行日期前30天内提交的申请,可能无法及时完成。
- 已填写完整的免签申请表 必须以扫描的.pdf文件形式提交。仅提供照片是不够的。
本页面最后更新于2026年9月28日